本届竞赛首次采用实地建设和概念设计结合的方式,选择位于西藏班戈县青龙乡东嘎村的低碳社区实地建设项目和零碳社区的概念设计项目。
在亚利桑那州,太阳能的两项费率下调加在一起可实现从3%到4%不等的降幅;而在加利福尼亚州,降幅则略高于21%。报告指出,2021年,美国土地管理局批准了12个项目,地热能和太阳能总装机容量达2,890MW。
美国土地管理局还调整了所有能源的每兆瓦固定收费,将其降至2000美元。待建风能总装机容量略超过2GW,地热总装机容量为188MW。第二项调整幅度更大,适用于每英亩土地租赁费用。太阳能价格的下调幅度为7.9%,使成本降至每瓦0.2美分。这种变化会将回报率(方程式变量:C)从5.7%降至2%。
另外还有6条输电线路处于规划阶段,总输电容量为1.7GW。这一下调将导致土地租赁价格的降幅略高于62%。其中上城、拱墅、西湖、滨江、钱塘区按0.2元/瓦标准,其他地区按0.1元/瓦标准给予投资主体一次性建设奖励。
18、浙江松阳县:最高0.60元/瓦!针对户用光伏进行补贴(征求意见)4月26日,浙江松阳发布了《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对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实行三年发电量补助,每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2元/千瓦时电价补助。5月11日,浙江永康市发改局发布关于《永康市整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10、浙江金华:屋顶光伏项目上补贴0.10元/度,连补3年2022年3月22日,浙江省金华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金华市区光伏发展补贴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对完成备案并接入市级分布式光伏数字化管理平台的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按照实际发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的补贴。市级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市)政府要整合各类政策资源,研究出台支持屋顶分布式光伏发展的扶持政策。
光伏系统所发电量可以在其年度用能总量指标中予以抵扣,并在评选绿色企业时给予支持。根据文件,工商业分布式补贴0.1元/千瓦时;学校、医院、党政机关和村(社区)等公共建筑及公建设施屋顶补贴0.15元/千瓦时;对农业设施、畜(禽)养殖等农业屋顶光伏补贴0.2元/千瓦时,均为连补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建成、并网和验收的实行差异化补贴,补贴标准分别为0.5元/瓦、0.4元/瓦、0.3元/瓦。针对分布式光伏项目指出,截止2019年12月完成并网发电,且前期已通过市经信局节能降耗专项补贴审核,且年发电量达5万千瓦时以上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符合此条件均可申报。
在柯桥区建设非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配套储能设施的,在项目通过柯桥供电分局验收后,对项目业主按每千瓦时储能能力100元发放一次性补助。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通过光伏镇光伏村奖励、贷款贴息、保险费补贴等方式鼓励居民户用光伏加快发展。实施平改坡建设的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在建成、并网和验收后给予实施单位一次性建设补贴。对学校、医院、党政机关和村(社区)等公共建筑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实行三年发电量补助,每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15元/千瓦时电价补助。
9、浙江瑞安市:2025年光伏建设1.5GW,屋顶光伏补贴0.1元/度!2022年3月7日,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全面推进清洁能源发展的意见(修改稿)》意见的公告。11、浙江海盐:1000平以上商业屋顶需100%安装光伏,户用光伏补贴0.2元/瓦2022年3月25日,浙江海盐县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海盐县整县光伏开发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以下为浙江各地区光伏补贴具体实施情况:1、浙江乐清,补贴0.2元/度逐年递减2021年4月21日,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调整全市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市级财政补贴的通知》,提出:对于2021年4月30日之前并网以及2020年8月1日之前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则继续享受之前0.3元的补贴;5月1日之后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调整至0.2元/度;2022年1月1日之后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调整至0.1元/度。对市区(含莲都区和丽水开发区)2021年、2022年、2023年并网的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补贴标准分别为0.60元/瓦、0.50元/瓦、0.40元/瓦;补贴资金由市财政、莲都区或丽水开发区各承担50%。
征求意见稿显示:对县域范围内县城规划区以外2022年、2023年建成并网的家庭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补贴标准分别为0.60元/瓦、0.20元/瓦;补贴资金由县财政承担。根据文件,补贴对象为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金华市区投资兴建工商业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公共机构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发电量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0.10元/千瓦时,补贴时间为3年(自建成并网次月起,连续计算36个月),一年发放一次;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对首次获评省级近零能耗建筑试点的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值得注意的是,文件同时还明确:实施财政补助,设立专项资金,对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非居民用户侧储能项目给予财政补助。对居民户用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实行一次性装机补助,按装机容量1元/瓦补助。其中提到,对单位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自验收合格并网发电之日起,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补贴,一补2年(连续补贴2年)。
11、浙江海盐:1000平以上商业屋顶需100%安装光伏,户用光伏补贴0.2元/瓦2022年3月25日,浙江海盐县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海盐县整县光伏开发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市级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市)政府要整合各类政策资源,研究出台支持屋顶分布式光伏发展的扶持政策。
到2025年底,全市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工作,力争30%以上的建筑屋顶设置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90%以上新建建筑全面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建筑领域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占全社会累计光伏并网容量超过3%。根据文件,工商业分布式补贴0.1元/千瓦时;学校、医院、党政机关和村(社区)等公共建筑及公建设施屋顶补贴0.15元/千瓦时;对农业设施、畜(禽)养殖等农业屋顶光伏补贴0.2元/千瓦时,均为连补三年。
5月11日,浙江永康市发改局发布关于《永康市整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联系电话:0570-30257552022年4月26日衢州市柯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19、浙江省衢州市:支持清洁能源发展,对光伏项目给予补贴印发关于推进创新驱动加快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试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区级有关单位,各相关企业:现将《关于印发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示如下。根据文件,补贴对象为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金华市区投资兴建工商业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公共机构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发电量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0.10元/千瓦时,补贴时间为3年(自建成并网次月起,连续计算36个月),一年发放一次;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对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实行三年发电量补助,每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2元/千瓦时电价补助。对首次获评省级近零能耗建筑试点的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征求意见稿件中提出,对2022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并网发电的居民屋顶光伏项目,对屋顶所有方给予每瓦0.2元一次性投资补助,单户最高不超过2000元。针对分布式光伏项目指出,截止2019年12月完成并网发电,且前期已通过市经信局节能降耗专项补贴审核,且年发电量达5万千瓦时以上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符合此条件均可申报。
对于实际投运的分布式储能项目,按照实际放电量给予储能运营主体0.8元/干瓦时的补贴,鼓励各地加大对集中式储能项目的支持。据光伏产业网统计,永康市补贴政策发布以后,仅浙江一省就有20个地区对分布式光伏进行了补贴。
对完成备案并接入县级分布式光伏数字化管理平台的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按照实际发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的补贴。对城乡居民户用屋顶实施的光伏发电项目,实行装机容量补助,按装机容量给予1元/瓦的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3000元。
在参与企业综合效益评级为A、B级的企业屋顶上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的工业企业,经县经信局登记备案并网发电后一次性享受补助标准为0.5元/瓦,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为40万元。完善清洁能源支持政策,紧密对接全省风光倍增行动计划,以财政补贴、政府产业基金、财政引导金融等多种政策,大力推进核电、海上风电、光伏、水电发展。对市区(含莲都区和丽水开发区)2021年、2022年、2023年并网的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补贴标准分别为0.60元/瓦、0.50元/瓦、0.40元/瓦;补贴资金由市财政、莲都区或丽水开发区各承担50%。此外,对实施的光伏发电项目配建储能系统并接受电网统筹调度的(经审批备案且年利用小时数不低于600小时),额外实行储能容量补贴,补贴期自2021年起暂定3年,补偿标准按200元、180元、170元/千瓦年逐年退坡,已享受上级补助的项目不再重复补助。
行政事业单位、国企单位屋顶分布式光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建设运营的,由政府部门或行政事业单位、国企单位委托能源企业建设光伏发电设施。征求意见稿显示:对县域范围内县城规划区以外2022年、2023年建成并网的家庭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补贴标准分别为0.60元/瓦、0.20元/瓦;补贴资金由县财政承担。
文件指出,到2025年底,全市光伏装机容量350兆瓦以上。4、浙江温州,光储补贴9毛/度2021年10月25日,浙江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温州市制造业千企节能改造行动方案(2021-2023》,推动光伏项目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对工商业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实行三年发电量补助,每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电价补助。打造绿色建筑试点示范。